其他
再次强调:清新四镇全面禁燃,违者罚款100-500元并追究法律责任
春节临近
清新城区和清西片区
全面禁燃烟花爆竹
文明过年,让“年味”更“清新”!
禁
燃
◆ 烟花爆竹是指烟花爆竹制品和用于生产烟花爆竹的民用黑火药、烟火药、引火线等物品。
◆ 重点管控范围按照《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扩大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》划定的禁燃区范围,即:太和镇、山塘镇、太平镇、三坑镇行政区域范围。
◆ 禁燃区范围内24小时全天候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。春节期间重点管控时间为1月20日至2月15日(元宵节)。
◆ 在禁燃区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的,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,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;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,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◆ 我区鼓励公民举报非法生产、储存、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,职能部门依法保护举报人的权益。举报电话12345。
没有烟花爆竹
并不代表年味变少
提醒大家:切勿图一时之快
给自己和家人“添堵”
平安健康就是最大的“年味”
预祝广大市民朋友
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
来 源:清新发布
来 源:清新发布
长按识别关注
扫描二维码
欢迎关注:平安清新
点分享
点收藏
点点赞
点在看